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

所有校园官员、管理人员和(此处插入机构名称)员工应赋予校园性侵犯受害者以下权利:

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-§17-17-1至17-17-16。

根据《犯罪受害人权利法案》,受害人有权:

合理、准确和及时地通知任何预定的法庭程序或该等程序的任何变更

合理、准确、及时地通知被告人的逮捕、释放或逃跑

不得被排除在涉及被告的任何预定的法庭诉讼程序之外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

在任何已排定的法庭程序中,就被告人的释放、抗辩或判刑发表意见

在涉及被告的任何假释程序中提交书面反对意见

在任何与受害人有关的刑事检控中,与检控律师商议

法律规定的赔偿

诉讼不得有不合理的拖延

受到与案件有关的所有刑事司法机构的公平和有尊严的对待

在某些情况下,被告被告知在电子释放和监控程序中

被告被发出逮捕令的通知

通知被告被禁止与受害人联系

受害者的责任

受害者必须向执法机构、检察官和拘留当局爱博体育提供目前的地址和电话号码,以便在针对被告的刑事案件中的具体行动、对被告的逮捕、对被告的释放以及将考虑释放被告的任何司法程序中得到通知。

受害者可以选择放弃《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》规定的任何信息或通知或其他义务。受害者有权指定配偶、成年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或祖父母代表他或她行事,如果受害者身体上无法亲自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。

受害人对检控的责任

受害人必须向检察官提出书面请求,要求通知其下列事项:

被告是否提出重新审判的动议或对他或她的定罪提出上诉。

被告是否已被释放,等待上述动议或上诉的处理。

通知受害人有关该动议或上诉的上诉法庭法律程序的时间和地点,以及该等法律程序其后的时间和地点的任何更改。

除了向检察官提出书面请求外,受害者有责任向以下机构爱博体育提供当前的电话和地址,以接收通知信息:

负责调查的执法机构。

检察官,直至最后处理或完成上诉和定罪后程序为止,以较晚者为准;根据检察官的指示。

如果被告在审前、审判或定罪后的程序中被治安官拘留,则为治安官。

如果被告被国家拘留,则为惩教署。

被告被判在非州立监狱服刑的县惩教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