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毕业要求累积平均绩点(GPA)达到3.00。社会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成绩不得低于C。

  2. 如果学生累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学术缺乏点,将被M.S.项目开除。“C”的成绩(将被记入硕士学位)等于一个缺分。成绩“D”(不计入硕士学位)等于两分不足。“F”、“U”或“WF”(这些成绩都不会计入硕士学位)等于3个缺乏点。

  3. 被开除的学生可以申请重新入学。不能保证重新入学。学生必须至少等待两个学期才能申请重新入学。如果学生在核心课程(SOCI 7011、7012、7021、7022或7050)中有缺陷,学生必须只重修那些有缺陷的核心课程,直到缺陷点数小于或等于2分。如果学生在选修课(无论是社会学课程还是其他专业的课程)上有不足之处,则学生只能选修社会学课程,直到不足的分数少于3分。不接受社会学以外的选修课来弥补缺分。

  4. 不超过6个学时的学术工作可以从另一个机构转移到MS社会学学位课程。转学学分将在入学后由学术部门评估。要符合资格,学分必须在完成学位之前不超过七年。

  5. 完成硕士学位的最长时间为7年。除经专业教授、社会学、人类学和刑事司法系主任特别许可并经爱博体育院院长批准外,该学位不接受在学位完成前完成的七年以上的工作。